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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关于离婚财产分割 我2010年7月首付12万,贷款25年30万在青岛黄岛新区买的房,房贷、物业水电等住房相关费用至今一直是由我独立支出。2010年12月与她认识半年后结婚,2011年交房后登记的我和她两人的名字,她家出钱装的房子,装修加买家具她那边一共出了大概12万多。2012年5月女儿出生后,年底她拿出自己攒的11万买了辆车,由她开,油耗保养都是由她这边支出。我和她都是本科学历,在不同的区政府单位上班,都是一般职员,但我单位离家较远,一般周末才回家,孩子主要是她妈在照顾,孩子这边的开销平时主要她这边支出,周末家里的一切开销由我支出。目前我每月工资6000,她每月5000,工资基本是各管各的,但她单位好福利高很多,目前她存款13万,我才2万。结婚以来发现二人性格脾气、生活习惯差距较大,经常吵架,但声明的是,我和她均没有赌博吸毒恶习,也不涉及外遇、家暴等,就是彼此不适合在一起生活。前期二人准备协议离婚,她提出房子归我,孩子、车子归她,我另外补偿她12万房子装修款,离婚后我每月支付孩子抚养费2000元,我觉得不合理未同意,她就威胁说上法院。请律师从法律角度帮我看看,她的诉求是否合理合法?如果我起诉离婚且只要房子,也保证依法每月或每年支付孩子抚养费,法院还会判决我付她房屋装修补偿款吗?如果要付,那大概需要付多少才合理?其他存款如何分割?另外,按目前青岛黄岛新区的经济水平,每月2000元孩子抚养费是低了还是高了?恳请律师予以解答,多谢了!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hantia……(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5-04-19 1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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