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房屋出售,协议怎么写
房屋出售,协议怎么写 请从我的利益出发,帮我写一份协议书,下面是我的情况,是否合法可行。
我要将一商品房转给我朋友,具体情况如下:
1、 我(刘天)于2010年8月在A小区购得一商品房:B栋C单元301房,房屋总面积144.03平方米。(未满五年就转售)
2、 售价1400元/每平方米,房屋总价201642元,首付1642元,其余200000元通过B栋C单元301房房产证(房主:刘天)做抵押在中国农业银行贷款,每月按揭约1430元(利率随银行调整浮动),20年还清。可提前还款。
3、 由于一些原因我将房屋转售给我的朋友(李天)。但是他没有钱支付房款,只能利用他每月将按揭款打进我的帐户,让我偿还贷款。
4、 房屋居住权从2011年3月1日起归李天,在他将房款全部还清后,我从银行提出房产证(房主:刘天)再过户给他(李天),所产生的房屋过户所有费用由李天承担(因为我是原价卖给他,如果我承担一部分费用的话就是我亏本了,国家法律规定一部分是由我承担的,不知道全部由他承担行不行)。
5、 目前我还欠A小区开放商契税,评估费等相关费用18000元,这部分费用由李天在2011年8月前付给我,我再付给A小区开发商。
6、 李天必须每月按时将按揭款款打进我的帐户,必须按时向A小区物管交纳相关费用,并且遵守小区住户要求。
7、 如果李天超过1次不按时将按揭款打进我的帐户,那李天在不将按揭款按时打进我的帐户的此月起之前所偿还的贷款属于违约金,李天已经偿还的贷款不再退还李天,在此之前李天向小区或开发商所交纳一切费用属于违约金,我不再退还李天,上面第5条中了李天付给我的18000元属于违约金,我不再退还李天,同时我与李天的此协议自动解除,剩余贷款由我承担,房屋产权不再过户给予李天,第5条中的费用如李天逾期不支付给我,李天已经偿还的贷款不再退还李天,在此之前李天向小区或开发商所交纳一切费用属于违约金,我不再退还李天,此协议自动解除。
8、 由于是我与开发商,与银行签定的合同,所以李天的行为都会直接影响我,违约责任越大越好。
9、 在贷款没有还完之前,如李天出现如死亡、离婚等无法偿还贷款时,要求解除此合同,我支付给李天的金额为他已经偿还房屋贷款总量的10%,其余款项(如第5条所写的款项、他交给小区或开放商的相关费用,已经偿还的贷款额)我不再支付给李天。剩余贷款由我承担,房屋不再过户给李天。
10、当房屋贷款还完后,李天提出将房屋过户至他名下起,我有义务一年内协同他办理过户手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alliu(云南)
提问时间:2011-02-13 1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