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出纳离职当月后,发现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出纳积极配合公司处理,但是公司扣着出纳的社保公积金资料不
出纳离职当月后,发现工作失误,造成经济损失,出纳积极配合公司处理,但是公司扣着出纳的社保公积金资料不 2011年6月10日客户缴纳支票:收条上面的主要内容为:支票号码为06851808和09040102,合计金额五万元。
最终根据客户在6月份又送了张相关联的支票查到了其中支票号码为09040102的出票行为工行南湖支行。金额为:叁万元。这张支票在我公司账上显示没有进账。但是我公司和相关银行又没有办法证明该支票的流向。另一张支票号码为06851808的,金额为贰万元。该支票在4月8日的时候的确进我公司帐上了。后我在4月14日补开了收据,因为是先进账后补开所以收据上面也没有标明是现金还是银行。目前我手上并没有直接证据,但是有间接证据和证据连。间接证据就是4月14日我给客户补开了帐收据。该张收据是支票为06851808的支票在4月8日进账的。(如果客户有疑问,可以去支票出票行查询该支票的流向。)在4月19日的时候该客户又给我公司打款2.3万元,我在4月19日也补开了张收据。收据上同样没有标明现金还是银行。在4月26日,该客户又来我公司还款10万元现金。我当场就开了收据,收据也同样没有表明现金还是银行。然后我就把4月14日和4月19日补开的收据连同4月26日开的收据给了客户。同时也把3万元的支票退票也给了客户。但是因为收据我们规定是要客户签收的,所以我能提供客户在4月26号签收收据证明。因为忘记以前打过的收条,所以支票的退票就没有客户签收。
客户目前不愿意做的。(拿出有效证据证明2帐支票的流向,)客户如何证明收据和收条不是同一笔款。4月14日客户自己缴纳的是现金还是电汇,还是支票。
出纳员2011年6月份工资没有拿,然后是事情过去将近4年了,资料还是不给出纳员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BMMAY(江苏)
提问时间:2015-04-17 17: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