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担保公司要告债务人诈骗,能成立吗?
担保公司要告债务人诈骗,能成立吗? 担保公司:A 债务人:B(主借人)、C、D 第三方:E 员工F
2014年初,主借人B需要一笔资金(60万)做买卖,然后通过担保公司A向某银行借了一笔消费贷款,B将自己名下一套房产抵押给该担保公司内部一员工F(有抵押登记手续,但是没有欠条以及原因),后担保公司告知主借人,此种贷款最高限额为20万,你需要再找两个人,于是主借人B找来了自己的朋友C、D,于是B、C、D到担保公司签了一份协议(内容没看),后担保公司到银行运作,将60万贷款分别打给BCD三人每人卡里20万,后CD通过银行柜台将卡内贷款转到B卡内,后来B做生意,被E骗了250万,B于2014年8月将E起诉至今未判决,遂没钱偿还2014年的60万贷款,同年员工F辞职,但是抵押登记没变。2015年初,银行贷款到期,多次催缴无果,只好让担保公司还钱,担保公司于2015年初将60万还给银行,之后担保公司找B讨债(担保公司知道钱是B用的)B每次都说官司没打完,没钱偿还,等官司打完有钱了马上就还并且不打欠条,担保公司不同意,于是要到分局告BCD三人诈骗金融机构资金,请问此案能定上诈骗吗?
注:
1:B、C、D三人确实不知道该公司以何种手段从银行贷款成功的。
2:B是一家公司法人(公司手续齐全),并且B的房子也是真实的,房本也是。
3:当时工作单位担保公司让C、D写B的公司,原因不知道。
4:当时贷款用途写的什么不清楚(应该是写的旅游、消费),但实际是B用来做买卖。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baolon……(北京-丰台区)
提问时间:2015-04-17 17: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