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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请问现在二手房新政实施后,买方还需支付新增加营业税吗?

请问现在二手房新政实施后,买方还需支付新增加营业税吗? 本人是买方,于2010年12月下旬和中介、卖方签订了三方合同,房子96年建成,2010年10月刚刚被交易过,所以属未满5年吗?交了订金1万,于2010年新政前两天银行贷款批了下来,但所有税费都未交。合同第八条(税费承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买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评估费,律师费,买卖双方的交易费,工本费,营业税,以及个人所得税;卖方需支付的税费项目有:  \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政策原因须缴纳新的税费的,按以下第 1 种方式处理;
1、由政策规定的缴纳方缴纳。
2、买卖双方同意由   \   方缴纳。 
请问现在新政实施后,本人还需支付新增加营业税吗?
请邵律师有空给予答复,先谢谢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zjkev……(广东-珠海)
提问时间:2011-02-12 0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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