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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

质量事故的责任划分 工作程序是这样的:一、A负责对样品进行分析设计,出生产工艺;二、B负责根据工艺单(对照样品)进行生产;三、C负责将样品送到B,并在B生产第一批产品时核对样品和产品有无差异,同时将第一批产品取回交A最终核对样品和产品。
现在A在第一步工作时生产工艺出现错误,C没有将样品送给B,B按A的生产工艺直接生产,最后造成50万元的损失,要是A.B.C分别为三个独立的法人单位,请问这个损失的责任应该怎么划分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x97100……(江苏-常州)
提问时间:2015-04-15 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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