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工程质量事故经济责任划分纠纷
工程质量事故经济责任划分纠纷 某矿山公司项目部的井下技术人员,在该项目部担任测量工程师一职。因近日该公司项目部召开会议对其施工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事故一事处理结果是我为主要责任人,要求我承担工程损失的10%即2.88万元,且并未对相关责任人做出任何处罚。我工资为年薪9.3万元,实际每月7000元左右,且我对其事故原因和责任划分不服,尚存争议。请问您他们这样划分的经济责任是否合法,我该如何处理,希望您提出宝贵的意见或者建议!万分感激!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itler……(海南-海口)
提问时间:2014-12-28 2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