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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纠纷

离职后少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离职后少发工资申请劳动仲裁 去年11月进一家公司到今年3月,当初说好实习2个月工资是3200,转正3200+社保+提成
但是公司老板比较那什么,所有员工签合同均按照北京最低薪资1650签的;说是不影响还是发谈好的工资
截止今年1月的确是给我发的谈好的那么多,但是3月离职发2月工资却是按合同发的了
虽然合同签的是1650但是入职的时候有填写一张入职单;上面写明了工资3200且法人有签字只是没盖章
这种情况我能申请劳动仲裁吗?
除补齐少发工资外还能申请补偿吗?这老板太可恶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江畔樱花(北京-大兴区)
提问时间:2015-04-14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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