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的正本合同有什么法律效力?
你好,关于包销商主体资格,我国法律和行政法规尚无规定。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其作出了规定,根据该《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委托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的,受托机构应当是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包销商须有房地产中介资质,那么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质的公司或个人包销商品房是否有效?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无禁止性规定。
对此,根据合同法及司法解释的规定,违反法律或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无效。现并无法律或行政法规对于包销人或房地产销售代理人的主体资格要求作出强制性规定,故公司和个人均可作为包销人。并且,虽然建设部颁布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了受托中介服务机构应当依法设立并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但该规定本身属于部门规章,并非法律或行政法规,且该规定亦非强制性规定。因此,在前述案例中,该置业公司虽未取得房地产中介资质,但其签署的包销合同应认定为有法律效力,但应承担相应的行政处罚责任。
依法自愿所签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后成立并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