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资不到位,将股权转让给大股东是否风险?
你好,到工商部门办理。
根据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承担连带责任。
1、一般是属于公司的责任, 除非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我的补充: 2015-04-12 11:36
2、一般由公司负责。
3、需要到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
问题的关键是在出资未全部到位的情况下、能否转让股权。个人认为,法律未规定在此情况之下不得转让股权,因此,应为合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