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约定共用的东门可以不让出租通行吗
约定共用的东门可以不让出租通行吗 你好唐律师,我是农村的私房,老辈赠与的,东西两间分别分给了我(东)和我叔(西)南边是院子,院子南边的房子给我姑姑的,院子东边的院墙有个门,门外就是路,分割房产时约定我叔家共用院子东门,我叔家现在出租给外人居住,自己家人10几年从未来住过,我们两家分别都有北门,现在我想在院子中间隔断,不让外人从我家院子通行,和叔叔协商不通,想通过法院解决,法院会支持我的主张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yt990……(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5-04-12 09: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