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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把宅基地及给了儿子,但是没有办过户手续,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

父亲把宅基地及给了儿子,但是没有办过户手续,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 父亲把宅基地及给了儿子,但是没有办过户手续,集体土地使用证上仍然是父亲的名字,但父亲写了一个协议书,有两个证明人及父亲儿子都签了字。此协议书的内容是父亲将宅基地给儿子。 父亲九年后又想要回宅基地,能否要回?此协议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应。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甘肃)
提问时间:2015-04-10 20:09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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