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离三年,男方未付过抚养费,我能追回吗?
离三年,男方未付过抚养费,我能追回吗? 你好,我与男方在08年办理离婚手续,当时我们有一共同的孩子未满周岁,我们协议上写着‘男方若不付抚养费即视为自动放弃探视权’,我知道这样的条款是违背法律的,至今对方未付过抚养费也未探视过孩子,现在我觉得一个人养孩子挺不容易的,我想让对方承担以后应该付的抚养费及之前未付的抚养费一次性补付,这从法律上讲支持吗?另外说明对方的固定资产全部在他母亲名下,其实他也是靠他父母支持生活的,他无工作职业,无可以证明的经济来源,如果能的话一般他需要付到每月多少?如果我需要到法院起诉他,那怎么走具体的程序?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betty.……(云南-昆明)
提问时间:2011-02-08 12: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