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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男方不付抚养费

男方不付抚养费 双方离异一年多,法院判罚孩子归女方抚养,对方每月付500元抚养费。孩子今年4四岁多,抚养费付至今年9月。且每次以现金形式,托人寄带,无固定人员(男方单位同事)。10月未付,本在每月25日付的,但最近联系不到对方,且男方父母不管。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是否采取强制执行,又该如何办理手续。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海宝13号(上海-嘉定区)
提问时间:2010-11-08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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