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案的宣判书是这样判的,有点疑惑.
劳动纠纷案的宣判书是这样判的,有点疑惑. 我对一审判决书存有疑问,请帮忙看一下.第一条和第三条,这两条说的是同一种补偿金吗?是一件事说了2遍吗?
还是两种不同的补偿金,只是两个数额相同而已?
1,被告A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B2007年10月,11月工资人民币15000元及25%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750元
2,被告A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为原告B补缴2007年10月,11月的外来从业人员综合保险费
3, 被告A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B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人民币3750元.
4,原告B要求被告A支付50%的额外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不予支持.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wumeiy……(上海-浦东新区)
提问时间:2008-09-20 1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