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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保证书问题。

保证书问题。 婚后,男方和女方争吵中有轻微的打斗,男方在2010年中写过一个保证书,保证不再犯,但是 2011年初,再次发生争斗,女方要求男方再写一个保证书,并且要求公正,不过在这份新的保证书中特别注明,男方一起犯的一切错误问题都既往不咎,我想问一下,如果这份保证书公证后,是否以前所有的事在法庭上都可以不计较?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xtr99(上海)
提问时间:2011-02-07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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