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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和证件是否合法
用人单位收取押金和证件是否合法 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收取押金2000元,有院长手写的字据,工作满一年后,辞职外出学习,用人单位以时间短找不到人接替为理由,不返还押金,请问合法吗?有哪些部门能够进行投诉或者受理。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596086(黑龙江-双鸭山)
提问时间:2015-04-05 12:07
高志博律师
2015年04月05日 12时38分
你好,可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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