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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医疗纠纷

赔偿问题

赔偿问题 2015年3月13日放学后,我儿子与他另外4个同学一起去玩,我儿子不小心把一个同学的脚拌了一下,造成这个小孩子脚踝受伤,打上了石膏,这个小孩子没有住院,一直在家休息。3月30日他父母带到医院复查,说医生说还要过一个月再来复查,他们看医生时没有叫我过去。所有情况都是听他们说的,且我有二次说过去他家看这个小朋友,他妈妈都以家住得远没有给我地址。现在谈到赔偿问题,有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交通费,补课费。
我的小孩子让别人受了伤,我心里很过意不去,只要是合里的费用我都会承担,但现在对方说的费用都太高,我这边承担不起,我也问过学校老师,老师也说不合理,但因为是放学后发生的事,学校说不会处理,要我们自已去解决!
我想问下这个费用有没有合理的范围?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YTCO3……(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5-04-02 2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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