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房产财财产
我建议,既然老六不在了,其他几个兄弟协商照顾老五,协商不成由村委会或街道办调解解决。都不愿照顾老五,不算办法。
答: 1、老六去世后,其他兄弟姐妹有法定监护义务,协商不成时,可以由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在具有监护能力的兄弟姐妹中指定,对指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诉讼,由法院裁决;2、老六对老五尽了主要监护义务,可以在分割遗产时,适当多分;由你孩子代位继承老五享有的遗产份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