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纠纷
关于房产财产继承
关于房产财产继承 举例:A无配合
A有儿子a和媳妇b
和女儿c和女婿d
a和b有子女z。
c和d有子女x。
A有一套房,产权人姓名为A的名字,但是当初A的子女a、c曾出过钱,但无证据,是否A对自己的房屋有全权处理的权利?此房产无任何说明或公正。 房屋产权所有人是否对房屋的所有及变更有所有权力?
也就是说哪怕是儿子全资给父亲买的房子,但是儿子无凭据证明是自己投资,产权是父亲的名字,父亲以丧偶,父亲是否可以对房屋买卖变更做全权处理?儿子无权干涉吗?哪怕父亲送给外人?
也就是说A可以全部给予给女儿c或者儿子a?或者给予给外人?
假设A在2000年写过说明,白底黑字,但是没手印,以后自己过世,房屋所有全归c;但是又在2002年再次写过白底黑字无手印自己过世房屋所有归a,两个说明冲突的时候,是否以后写的为准?
如果A未对房屋做任何变更,也没任何遗嘱,A过世以后,房屋是否该子女ab50%平分?平分比例与当初购房无平局的出资比例有关吗?
A的财产是否和房产是一样的分割办法?
A是否能直接把房产继承给孙子和外孙z和x?是否可以隔代继承?
如果不能隔代继承,是否能直接赠与给z和x?如果可以直接赠与,子女a和b有权干涉吗?
恳请专家指点,或者给个继承法和产权法的链接,谢谢!
假设A把房屋继承给了儿女a和c,女婿和媳妇d和b有资格分享吗?继承的部分是ac个人所有,还是夫妻共有财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t8258(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08-12-04 13: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