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仲裁
关于工资以及保险公积金的劳动仲裁问题
关于工资以及保险公积金的劳动仲裁问题 我于2014年10月26日在现在的公司上班,2014年11月的保险我上一家单位给我交了,现在的单位没给我任何说法,2015年3月中旬我辞职,现在的单位不给我交3月的公积金,工资少给我算了一部分,请问我要走仲裁的话,需要提交什么样的材料?工资可以用银行打印的资料做证明么?保险和公积金到相应的办事中心打印出来材料可以做为证明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tkyh(天津)
提问时间:2015-04-01 12: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