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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

关于遗产问题,咨询下各位律师。vip

关于遗产问题,咨询下各位律师。 事情是这样的:我的母亲婚前有一套自己的房子。继父是外地人,在婚前与母亲交代,自己有一个女儿及精神病患者的儿子。与继父结婚后,因继父单位分房,将母亲的房子换置成大套房子,并将房产证上的名字写成继父的名字(但户口本上有继父、母亲和我的名字)。继父死后,口述将这套房子留给我母亲,农村的房子留给前妻的女儿(现场只有母亲和继父与其前妻的女儿在场,无其他见证人)。去年,我母亲生病过世,留下遗嘱(遗嘱有字据和视频为证):就这套房子而言,母亲世后所得到的全部份额由我继承。最近,我打算将这套房子出租,为尊重继父的子女,特将此事告知对方,并承诺得到的出租费用五五分成。但对方说因他们是两个人,必须拿到房租的三分之二。
特咨询各位律师:1、请问,继父的子女在这套房子上,是否应该拿到三分之二的份额?  2、我了解到,按《继承法》规定,遗产由第一顺位,即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假设继父去世前将这套房子的三分之二留给前妻的子女,是否合理、合法? 3、如双方无法私下解决这套房子问题,势必要由法院裁判,请问我需要准备什么有利材料?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hejia……(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3-31 2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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