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行政诉讼

20年前的冤案,我们现该如何申诉

20年前的冤案,我们现该如何申诉 我哥在1995年4月4日晚被人用刀捅伤,在回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不得留给旁人一句话,杀人犯(有前科)第二天一早就被公安保外就医到外地,后公安结论定杀人犯为正当防为,从没有被关过,家人办完后事后再自己去找当时案发的在现场的证人,在场的证人都能证明当时作案有两个现场,第一个现场结束散开后杀人犯再去拿刀来找我哥,见我哥后直接捅死我哥的(有证人证词),公安为了袒护犯罪,下的结论认定只有一个现场。出事后我们家属在一年多先后上访过很多次但都没有结果,现杀人犯又再杀人,已被公安拘留,我们想为我哥讨回个公道,让他瞑目,现我们应该什么做,请各位律师指教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苏小艳(广西-百色)
提问时间:2015-03-31 17:2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