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们买了房子,本来去年12月30号交房拿钥匙,可到现在都还没有拿到房子,按合同已毁约
这是可以收集证据诉讼解决纠纷的
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或者买受人迟延支付购房款,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一方请求解除合同的,应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
到法院起诉
可以起诉。
在合同成立并生效后,合同各方当事人应按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义务,若一方违约,未违约方可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按合同中的约定进行确定,就以上情况,你可以要求开发商按双方在合同中的约定及时履行交房义务,若双方协商不成,你可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
可以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