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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劳动派遣工维权vip

劳动派遣工维权 本人是一名电力的劳务派遣工,工作为电费催收。
关于自身权益的疑问:
   我母亲住院期间,单位为了完成当月工作考核要求,在未告知我本人的情况下,直接打印了欠费用户的发票,也未同我本人当面核对将总金额标注在发票上,要求在规定时间按标注的总额上交现金。核对后票据与标注总额相差1400余元,经核实,属同事私拿,已处理。以后每月都在本人不知情出票,也不当场核对。单位解释这种行为是上级对工作任务的考核要求。碍于想继续工作,本人除了口头抗议与质疑外,没有提出实际的维权行为。
   不知道单位的做法是否违法了相关法律,我该怎样进行维权?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c_108c(湖北-黄冈)
提问时间:2015-03-29 2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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