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交通肇事致人死亡 我是新疆阿勒泰地区青河县的一名居民。2011年元月27日晚9点半左右,我的小外甥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飞速行驶的面的撞上,当场死亡。面的是从孩子背后把孩子撞上的,车速过快,车子到孩子跟前,孩子惊恐回头,被撞在后腰,飞出去落地导致左面颅骨破碎。司机及家人承认全部责任在他们。当时,开车的司机不是车主,而是车主的弟弟。
我的小外甥今年刚刚10岁7个月,上四年级,聪明伶俐,品学兼优。我妹妹身材矮小瘦弱多病,又有严重的先天性弱视,妹夫身体也不好,一家人依靠城镇低保及有关单位的贫困资助生活,家庭的全部希望寄托在这个孩子身上。现在,孩子不在了,妹妹妹夫中年丧子,今后的生活不知何去何从。
妹妹妹夫属于农转非户口,上年度我们青河镇的居民年平均收入是25752元,我妹妹拥有三级残疾证。
现在,我们全家上下沉浸在悲痛之中,不知该怎么办?
请问:我们可以追究肇事者的哪些责任?按照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得到哪些方面的赔付?大概有多少钱?肇事司机明显犯罪,如果我们不追究他的刑事责任,那么,是否可以提高其他赔付费用?如果可以,大约是多少钱?
恳请任律师帮助我们。
人去难留,我们能做的就是想尽量提高赔付额度,好安慰我妹妹一家,也解决他们的后顾之忧,确保他们今后的生活,穷人家养个孩子不容易,更何况是如此优秀的孩子,青河县一小的校长和熟悉孩子的老师们都纷纷为孩子的不幸叹惋,谴责肇事者的目无法纪开飞车。
再次感谢,期盼帮助。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冰玥(新疆-乌鲁木齐)
提问时间:2011-01-31 0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