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不想让困难的子女承担赡养送终费用~
可以去公证
家庭协商后,签订协议是可以的。
你好,即使立了这个协议也是无效的,可以几个兄弟一起商量费用的支付问题然后达成协议,至于老人要不要小儿子支付其应支付的份额那由老人自己决定。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小孩经济困难没有尽到赡养义务是存在的,父母可以不主张这个权利;但是,老人不能以此立协议改变子女的法定义务,即使立了这个协议也是没有法律效力的,更谈不上去公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