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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达成个别子女不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否合法
私下达成个别子女不承担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否合法 您好:
在94年时,我的父母,爷爷奶奶及叔叔婶婶在我们村村长及两名亲戚作为中间人的情况下立了一则契约内容如下:
1.按照兄弟四人各自意见,二儿子三儿子分别赡养其父亲和母亲.
2.大儿子和小儿子不承担二老的赡养义务,同时无权干涉家中所有事务.
3.二老走后所留财产归二儿子和三儿子所有,其他人不得争执.
4.此契约一式三份,二儿子,三儿子及老人各一份,其母亲合执一份.
立约人:父母姓名 中间人:村长及亲戚两人签字
弟兄姓名
日期
针对这份协议,我想问一下:
1.它是否合法.
2.如果不承担赡养义务的儿子违背协议,干涉家中事务,还打伤我弟弟和我老公,我和我弟弟两人想起诉他们,请问胜诉率有多少?该如何提起诉讼.其中,伤人事件派出所正在调查.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ww.zz……(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3-05-04 12: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