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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纠纷

房屋纠纷 你好,我在2010年12月26日购买一套二手房,并在12月31日帮房东缴纳大修理金等进户费用共计1.3万元。我有一些问题想咨询一下。
1. 签订该购房合同时,该房严格意义上是属于期房,请问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2. 合同上约定,所有的费用都是买房承担,现在国家二套房营业税政策调整,多增加了1.5万的费用,请问我们是否应该承担这个费用。
3. 合同上规定,所有的费用都由我们承担,请问我们帮房东缴纳的大修理等进户费用是否有效。


请问大修理基金等进户费用我们交的是否合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iajie……(江苏)
提问时间:2011-01-29 23:54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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