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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离职交接没有交接好,算是擅自离职,会不会引起什么纠纷

离职交接没有交接好,算是擅自离职,会不会引起什么纠纷 本人去年九月入职,今年二月26号提出辞职,然后申请辞职报告,老板也同意了,说是交接好了可以辞职,然后在3月3号左右跟交接的人把工作的情况做了下交接,然后当天下午跟管人事的人说了情况,让她把离职报告给老板签字,因为那张离职报告就差老板签字了,其他财务部门什么的都签好了,第二天我就没去上班了,在3月26号我发微信给老板说二月份的工资怎么还没发,因为公司是每月15号发工资,然后说下我的工作职责是记录每一笔业务的成本,然后业务员按照这个计算当年提成,现在老板就说我没交接好,我的成本算的都是错误的,业务员的提成就算不出,然后说是我的责任,叫我再去公司交接,否则他说他会来找我,还有就是我跟这个公司也没签订劳动合同,他说不去公司交接好就别想拿工资,他要来找我是什么情况,难道他要起诉我吗?我这个能造成他什么经济损失?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hamat……(浙江-绍兴)
提问时间:2015-03-26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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