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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损害赔偿的案件

人生损害赔偿的案件 我朋友的弟弟小明与三个同学放学来到住家附近的电子厂玩耍,厂内有正在作业的变压器,几个学生好奇,爬上去看个究竟,因我想问问小明会爬高,就让其先上。当小明攀上变压器时,被高压电击伤双手,并摔落在地,其他孩子急忙呼救。小明被送进医院,伤势严重,花去医药费10万元。经鉴定,小明属于三级伤残。小明的父亲要求电子厂赔偿医药费和伤残补助金,遭到拒绝。为此引起纠纷。我想咨询的是小明的损害赔偿责任应由谁来承担。为什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isi85……(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1-29 15: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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