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结婚证,要求离婚,女方应该退彩礼和金手镯,金项链等吗
缔结婚姻并实际生活在一起,就不太可能退彩礼
您好,已经登记结婚并且共同生活过可以不返还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