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结婚一年,办了酒席,没有办结婚证,由于两人感情不和,女方要求离婚,但男方要求女方退还彩礼以及在男
答:拒绝。
不需要退还。
《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没有登记结婚,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若无法共同生活,离开即可,不存在离婚一说;男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没有办结婚登记,不是夫妻关系。直接分开即可。彩礼适当返还。
没有登记结婚,双方之间不存在合法婚姻关系,若无法共同生活,离开即可,不存在离婚一说;男方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未办登记不构成婚姻关系,双方有一方离开,同居关系即告解除,彩礼应返还。
需退还彩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