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被股份公司**厂党委会研究决定聘为基层管理人员,享受基层管理人员待遇
在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这里规定的“从事公务的人员”,是指在公司、企业等单位中具有经营、管理职责,或履行一定职务的人员,在公司、企业等上述单位中不具有管理职责的一般工人,临时工等其他勤杂人员,不属本条规定的从事公务的人员。 如你所述,A在该公司中从事基层管理工作,具有管理职责,因此A应该以国家工作人员论,也就是属于国家工作人员你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