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的话,订婚的彩礼以及金子需要还给男方吗?结婚四年。
您好,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无需退还彩礼。《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你好:不给了
您好,不需要的
要看有没有领结婚证等,可来电咨询福州离婚律师—吴再发律师
你好,不需要的
你好,如果已经登记结婚并共同生活的,彩礼一般不予返还。
不要的,详细可与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