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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属于违法了吗?属于侵害劳动权利了吗
这个属于违法了吗?属于侵害劳动权利了吗 本人身体不好,申请上常白班。因得了脑垂体微腺瘤,需要晚上吃药,因为吃药期间副作用很大,上夜班激素各方面很容易增长,会影响到身体,所以在所属部门申请常白班,结果部门经理不予理会,让我到人力资源部门申请。人力部门申请后,说需要医院证明,因为期间每个月就是抽血 看结果 吃药,循环。医生开证明,人力说这个不能证明什么,不予理睬,还需要劳动局鉴定,我晕,我电话劳动局,人家说工伤鉴定,其他非工伤不鉴定的。所以单位一直不给我安排。
后来经理让我休病假,说不能上夜班就在家休息吧,不给我上班,如果要上班,夜班必须要我上,现在弄得我很难受。
现在还要我到医院开假条,我就是因为那个病不适合上夜班,为什么非要假条,而且不是我不愿意上班,我就是不能上夜班,领导强迫我在家休息,这个是我不愿意的,夜班费我可以不要,只给白班费就可以了。现在领导不管,她给我2种选择:1就是休病假(如没假条就给我事假),2就是回来上班夜班一定要上的。
请大家帮我看看,有没有侵害劳动权利的,有没有可以用法律可以解决的?
如果属于侵害了,是劳动法多少条,需要什么言语可以说服他们?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dmcjt……(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09-04-30 0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