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门面合同还没到期,租户要违约转让门面
门面合同还没到期,租户要违约转让门面 我和承租方签的是两年的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房租是一个月4600元,每半年为一个支付周期,每月的水电和物业管理费由承租方来交,在合同期内承租方不得转让或转租,如果承租方在租赁期间单方面终止合同,我有权没收承租方交纳的租赁保证金和3个月的违约金,现在的问题是8月份就该交房租了,可是承租方不但不交连7月份的物业管理费也没交,而且还想把门面转让出去。因为合同上有一条是如承租方未按合同约定向我支付租金,承租方必须按照当期应付款总额的千分之5向我支付滞纳金,如逾期超过30天,我有权解除合同强制性的停止承租方的经营活动,现在正好是在这30内。我能现在起诉他吗?还是等到了过30天在起诉。象这样的诉讼用不用请律师?我用不用上法庭?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繁星(湖北-襄阳)
提问时间:2008-09-19 19: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