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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3月6日晚十点多,我妹一家三口在红渠广场步行回家,被四男一女放炮炸伤

今年3月6日晚十点多,我妹一家三口在红渠广场步行回家,被四男一女放炮炸伤 今年3月6日晚十点多,我妹一家三口在红渠广场步行回家,被四男一女放炮炸伤,八岁男孩被炸伤半个脸,我妹夫立即用手机拍下几个肇事者,然后拔打110报警,这期间这四男一女中的一个男子说,阿姨别急,我是地税局的我给你们治病,,很快110来了,我们指认了这5个人,对方也承认了,民警让我们上车,我们觉得车装不下说先让对方上车,我们打车走,民警说你们走你们的不用你们管,这期间110既没录音录傢,然后110让2个人陪我们去医院看病,我妹夫当时因耳穿孔住院了,我妹耳鸣开了一些药,孩子的脸伤光开药花了一干多,医生说先治疗再看情况,是否留疤看情况,看完病北辰分局打电话说看完病赶紧回来处理,到了北辰分局,民警王朝勇说,他们都承认了,你们看看要多少钱,一次性要清,别找后帐,我们说了要2万,对方一人说没钱,另两人说沒钱也得凑给我们看病,这时王朝勇出去接了个电话回来后就问对方,你们承不承认放炮,对方承认,又问你们承不承认放炮炸伤人,对方一愣马上说承认,王朝勇又说你们是承认放炮不承认炸伤人,对方说是,民警就对我们说人家不承认你们打官司吧,这时我们突然发现5个肇事人只有3人,我们就问那2个人呢,民警说你们找'110吧,我们对民警处理问题不服,又找到1'10,110说车装不下,只带回来3人,在我们去找110时,民警王朝勇把那3个人放了,之后我们对110不作为,民警王朝勇乱作为,不按程序办事,前后矛盾,偏坦对方,对我们造成了损失向分局长反映多次都推延,不做正面回答,请问这件事怎么办,怎样追究公安机关的不公正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河南-安阳)
提问时间:2015-03-23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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