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辞退和五险一金的问题
关于辞退和五险一金的问题 我于2010年8月中旬进入某外资公司,合同内容规定3个月试用期之后转为正式工,工作3年,合同我先签名,然后上交给公司盖章,再给回我。
试用期期间一直都没有买五险一金(本来只要扣了五险一金,就不会达到扣所得税的标准)合同一直没给回我。8月份的工资和9月份的一起给,所得税却按两个月的总和来扣。
还有一个星期就可以转正,却突然说不让我转正(给不出任何理由,我工作也没出错)。离职时签订了只办11月份的五险一金,问他们要回合同,还说没盖章暂时给不了。
结果等到12月份才给回我11月份的工资,而且一次全部用来扣9月至11月的五险一金。合同是2011年1月中旬才给回我,可是合同里面有一页剪裁过贴上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jy110……(广东-广州)
提问时间:2011-01-25 1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