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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从香港买的化妆品日用品等物品价值1500元,通过代理人通过百世汇通快递给我
我从香港买的化妆品日用品等物品价值1500元,通过代理人通过百世汇通快递给我 我从香港买的化妆品日用品等物品价值1500元,通过代理人通过百世汇通快递给我,但邮寄中不慎丢失,由于没有保价,被告知只能得到快递公司邮费的五倍赔付,也就是215元,对此我十分不能接受,邮政投诉也被告知结果相同,对此建议我咨询律师,请问对于我这种情况难道真的只能得到200元的赔付么?快递公司既然承运就应该保证货物安全到达,由于没有保价就不能得到相应的赔偿实在霸王条款,请问我是否可以起诉,起诉谁,起诉成功的概率有多少?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sk201……(天津)
提问时间:2015-03-17 2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