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承包
农村村民选举问题.
农村村民选举问题. 河北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二十四条:
不能到场直接投票的选民,应当在选举日的三日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书面委托申请并指明委托人,经村民选举委员会同意后领取《委托投票证》。受委托人凭《委托投票证》进行投票。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两人。
本村选举选举委员会没有通知办理委托,导致应参加选民人数2138人实际投票选民22人。请问各位法律人士,这次选举是否合法,如不合法再次选举应该如何进行,时间间隔多长?
如若选举再不举行如何处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yaogun……(河北-石家庄)
提问时间:2009-04-28 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