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女双方自由恋爱,女方意外怀孕,男方为承担责任于2014年9月领取结婚证
女方不构成骗婚,鉴于你们双方已经登记,所以女方可以不返还彩礼。
夫以妻擅自中止妊娠侵犯其生育权为由请求损害赔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夫妻双方因是否生育发生纠纷,致使感情确已破裂,一方请求离婚的,人民法院经调解无效,应依照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第三款第(五)项的规定处理。 已登记并共同生活的,离婚时一般不退彩礼,但能证明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除外。
你好,结婚时间段可以主张部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