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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人实为公司实际拥有人代持的股份,(目前代持股份协议未签,公司资料在其财务手上),因实际拥有人欠

公司法人实为公司实际拥有人代持的股份,(目前代持股份协议未签,公司资料在其财务手上),因实际拥有人欠 公司法人实为公司实际拥有人代持的股份,(目前代持股份协议未签,公司资料在其财务手上),因实际拥有人欠法人钱款,法人如果把将要收到的一笔项目款,到账即时就转给法人自己账户,这样操作会有什么法律风险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Falvzi……(上海-徐汇区)
提问时间:2015-03-12 09:35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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