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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产继承

法官只凭遗嘱处理遗产是唯一法律依据也太不公平

法官只凭遗嘱处理遗产是唯一法律依据也太不公平 如果说遗嘱就是处理遗产的唯一法律依据也太不公平。很多家庭就是重男轻女,很多父母都不愿意把遗产给女儿(所谓的外姓人),因此,他们在遗嘱里面也会写明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然而儿女为然养父母往往比儿子付出的更多,就因为女儿要嫁人。然而,我们法院的法官就凭这个样一个违背婚姻法的遗嘱再次以法律的形式剥夺女儿享受与儿子一样的权益,这样判决公平吗?我们国家为了保护女儿的正当权益才写入《继承法》和《婚姻法》的,然而父母就因为女儿是“外姓人”遗嘱里面专门写明遗产只给儿子不给女儿,我们法院的法官就凭这个样一个违背婚姻法的遗嘱再次以法律的形式剥夺女儿享受与儿子一样的权益。中国离这个《继承法》和《婚姻法》有何用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Of9839(四川)
提问时间:2011-01-21 13: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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