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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能立刻详细回答我吗
请问能立刻详细回答我吗 B将要停车,A以B为非该附近住户为由用自行车挡住B的小车进行阻拦。两人随后发生争执:A先动手将B脸划破,B将其推开造成A手骨裂。B被派出所以涉嫌故意伤害罪为由将其进行拘留并以A不肯签署调解委托书为由将其拘留至今16天:A委托其丈夫与B妻进行协商并已得拿到3.5万元的赔偿,且其治疗一切费用归B,现A又不肯签署调节委托书。问题的关键是A虽收了3.5万元,但不肯签调解授权委托书(估计其想得到更多的赔偿),而派出所在没有得到A的签名前不肯放人(派出所做法正确吗?A一辈子不签,B就一辈子不放?派出所将B定为故意伤害罪的做法合理吗,若A先动手?)。为什么A先动手,而B将A推开致伤是涉嫌故意伤害罪而不是自卫?A伤好(手骨裂,裁定为重伤)后需要拘留吗(若B追究起来的话,因为A也将B脸划破)?打人没罪,伤人才有罪,这不是有点不合情理吗?在不打官司的情况下,这是该从哪方面取得突破?做A的工作的必须的,但B首先要有跟A谈判的条件才能成功(如若A不签的话,B一旦通过法律途径A将得不到赔偿之类。请律师为B详细列出B方优势)。司法作为协议的证明人,A不签名,是要追究司法责任吗?A对B进行停车阻挠这事合理合法吗?楼下空地是公共的,A凭什么阻止B停车,从这个角度来说是A挑起全事争端。一旦这件事打起官司B胜算多大,该从哪方面取得突破?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请问律师能仔细分析问题,然后给B一个详细的解决方法吗?万分感谢!刚刚对方又说要多拿1.2万元,怎么办?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EXCELL……(广东-江门)
提问时间:2011-01-21 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