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产继承
房屋使用权继承
房屋使用权继承 我父母原有18平方米公房,后拆迁还建,还建时是按户口人头分的,当时户口上有四人(父母及我的两个孩子),每人8平方,分得34平方,当时搬进还建房时付给房管所的费用都是我付的,我一家四口和父亲一起住,一年后父亲去世,我给弟弟8000元钱(有收条),弟弟承诺此房户主改为我的名字(有字据),我当时没有改为我的名字,此使用权房还是父亲的名字。现我想改为我的名字,但弟弟不同意了,他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法律上是否认可我就是承租人?弟弟是否有资格成为承租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人心可畏(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1-20 1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