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遗产继承

房屋使用权继承

房屋使用权继承 我父母原有18平方米公房,后拆迁还建,还建时是按户口人头分的,当时户口上有四人(父母及我的两个孩子),每人8平方,分得34平方,当时搬进还建房时付给房管所的费用都是我付的,我一家四口和父亲一起住,一年后父亲去世,我给弟弟8000元钱(有收条),弟弟承诺此房户主改为我的名字(有字据),我当时没有改为我的名字,此使用权房还是父亲的名字。现我想改为我的名字,但弟弟不同意了,他不签字。我该怎么办?法律上是否认可我就是承租人?弟弟是否有资格成为承租人?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人心可畏(湖北-武汉)
提问时间:2011-01-20 18:26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