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房屋租赁的咨询
我认为这段话的意思是 “最迟于2011年3月31日前交付房屋,租赁期限至2013年1月15日止”,这个要依据合同其他内容进行确定,法院审理过程中会综合考虑的,表意不清并非肯定无效。
有法律效力
有效。歧义是另外的问题。
你好,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