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关于房屋租赁甲方是否承担责任退回租金的咨询
关于房屋租赁甲方是否承担责任退回租金的咨询 本人目前居住的房屋房东已经出售,房东并没有提前通知作为承租方的我他要出售该处房产,而是在作为承租方的我把后一季度(10、11、12月份)的租金交付后不久突然接到通知说有人来看房(10月中旬左右,我是每月的6号付房租),之后不久房子已成交(十一月初房东、中介、购房者上门验收),但目前相关手续还没办下来,房屋还没过户。虽说房东跟购房者打招呼说允许我住到合同终止为止,然后还可以和新房东续租房子。但新房东表示将会在半年后左右搬进来,所以只能续租半年。因此我拒绝了续租,另找房子租住,目前房子已找到,由于这边还没到期,那么我将不得不双方付房租,所以我想请问我能不能向原房东要求退回12月份的租金?!
其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是中介让我方在一份协议上签字,内容是放弃优先购买此处房产!之后查了相关资料其中有一条是这样的:(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不止这条规定是否是国家硬性规定必须执行的?!
因为看您的积分评价最高,想必您的办事效率是最佳与最快的,敬待佳音,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毕兹卡(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19 20: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