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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我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我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我老婆因为感情纠纷,在儿子出生两个月抛弃儿子,离家去走。直接把两个月大的儿子抛弃在家里,给我妈妈。  一种意见认为:根据《婚姻法》第4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范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的;(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三)实施家庭暴力的;(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按照《婚姻法》第46条规定,(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我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时空南华(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5-03-05 1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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