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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事辩护

担保公司私设投资理财公司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担保公司私设投资理财公司非法吸收公共存款罪。 2014年4月应聘到一家理财公司工作,担任公司7个团队中1个团队主管,头上领导有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分管我没业务,并规定每月考核业绩,8月公司资金断裂不能对付投资客户本金,总共涉案资金在5000W左右,我团队资金在1000W左右,事前不知道公司是担保公司自己开设,为自己项目融资,现董事长,总经理,常务副总都应经贝批捕,我们7个团队主管都被取保候审,我自己3个月在公司领了大概2W多块钱的工资,自己也投资了42W进去,现也没有收回,想请问我是不是也要负刑事责任,下一步应该怎么做才好,案件已经提交检察院,也采集了我们取保候审人的指纹信息,是否意味着我们也要被判刑,谢谢帮我分析下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chengd……(四川-成都)
提问时间:2015-03-04 2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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